- 議事規則
議事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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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場次主持人、論文發表人、評論人、出席人員請準時到達會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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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次的論文發表時間為90分鐘,原則上,每場次有4篇論文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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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發表發言時間,請依下列規定行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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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場主持人引言1-2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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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時間:論文發表人每人發表15分鐘。結束前兩分鐘按鈴一響,時間到按鈴兩響,如繼續發言,而後每分鐘按鈴一長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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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時間:評論人5-6分鐘。結束前兩分鐘按鈴一響,時間到按鈴兩響,如繼續發言,而後每分鐘按鈴一長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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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時間: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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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時間規範以每場次發表4篇論文為依據,主持人可視實際會議情況彈性調整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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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進行中,請將手機關機或切換為震動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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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時間結束後,請於會議開始前兩分鐘回到議場。